(网经社讯)10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协会诉顺风基因科技(潍坊)有限公司、中诚北方生物医学(沈阳)有限公司、青岛中科瑞业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生产销售“北方清晨空气消毒卡”虚假宣传案。
该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法院认定三被告存在宣传不实的欺诈行为,判令顺风基因公司支付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008185.96元及检测费、公证费等,中诚公司、中科瑞业公司各自在1067002.98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中消协首例经法院判决获得全面胜诉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网经社法律消保台(LAW.100EC.CN)获悉,2023年底,中消协接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和北京军事检察院提供的案件线索。线索显示,顺风基因公司于2021年起生产“北方清晨空气消毒卡”,中诚公司、中科瑞业公司先后负责该产品全国总经销,案涉产品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均有销售。
产品外包装上印有“冠状病毒消杀率高达99.99%、除菌消杀率高达99.99%”“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老年医学研究所联合实验室技术支持”等字样。有关材料显示,案涉产品并未达到其所宣传的消杀效果,且并未获得301医院老年医学研究所的技术支持。
中消协副秘书长潘海峰介绍,接到线索后,中消协随即组织多轮专家论证,购买实物样品,通过权威机构鉴定其实际消毒灭菌效果,并全过程公证取证,同时在检察机关支持下获取该产品在主要网购平台的销售数据。中消协认为,案涉产品生产销售发生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疫情的恐惧心理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情形十分恶劣,有必要提起公益诉讼。
2025年5月27日,中消协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同年6月27日正式立案。潍坊市中院于2025年9月23日、10月28日先后两次开庭公开审理,并于2025年12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顺风基因公司、中科瑞业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案涉产品,公开赔礼道歉,按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1/3支付赔偿金223131.77元。
一审判决虽支持了中消协大部分诉求,但未判决中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也未认定三被告构成消费欺诈,赔偿金数额缺乏充分法律依据。
中消协于2025年12月26日依法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6年8月6日,山东省高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三被告停止生产、销售案涉产品并公开赔礼道歉,认定三被告存在宣传不实的欺诈行为,判决顺风基因公司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2008185.96元及检测费、公证费等,中诚公司、中科瑞业公司各自在1067002.98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消协的主要诉讼请求在终审判决中得到全部支持。
中消协表示,目前本案被告尚未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已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一步将根据执行情况和中消协关于公益诉讼赔偿金的管理规定,适时开展赔偿金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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